机 构 介 绍
机构职能
机构设置
领导分工
工作制度
机构沿革
泰来地震志
局长
负责地震局全面工作,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及相关的法律、法规,负责地震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县防震减灾领导小
组办公室工作,负责泰来县《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》的贯彻实施。
副局长
负责地震观测站和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站工作,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》、《地震预报管理条例》、《黑龙
江省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》、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》等专业法律、法规。
泰来县地震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:0452-82231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