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来县地震局纪念《防震减灾法》颁布四周年活动总结
泰来县地震局
二OO二年三月七日
 
 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,《防震减灾法》颁布对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、加强
防震减灾工作、规范地震工作者行为具有重要意义。今年3月1日是《防震减灾法》颁布四周年纪念日,
泰来县地震局围绕《防震减灾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坚持"积极,审慎,科学,有效"的宣传工作方针开展
宣传活动。
  首先,我们进一步提高对《防震减灾法》的宣传认识。我县地质构造复杂,2001年12月至2002年
1月,先后发生3次ML3.6-2.7级有感地震,作为从事地震工作的主管部门,我们牢固树立"宁可千日不震
,不可一日不防"的思想,认真学习《防震减灾法》、《地震安全性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地震重点
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加强自身业务学习,练内功,强素质。
  其次,针对这次活动,我们于2月25日向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了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现状、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专题汇报。县人大法制委员
会对我局积极主动工作给予了很高评价,并针对我们刚刚独立建制,在地震行政执法上加大支持力度,加大涉及地震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。
  第三,我们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活动。一是请县人大副主任在电视作专题讲话,突出强调了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》颁布
目的、意义,并对地震、计划、建设、设计等部门提出具体要求。二是在电视节目中插播"防震减灾,利国利民"、"抗震设防,人人有责"等宣
传口号。
  第四,我们于3月1日在主要街道悬挂"庆祝《防震减灾法》颁布四周年"条幅,设宣传站一处,
印发"防震减灾法"、"普及地震知识,增强减灾意识"、"牢记历史惨痛教训,增强防震减灾意识"等宣
传材料1500余份。
  第五,我们利用县里各种会议之机,发放地震科普资料100余份。
  通过以上活动,我县各级领导和多数群众对《防震减灾法》和地震知识有了了解。今年,县委
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全委会议都提出要加强地震监测工作,我们深感地震工作者身上的重任,防震减灾
工作具有长期性,宣传工作更不能一时一阵,我局有决心把地震监测工作和地震知识普及工作常年抓
下去,把《防震减灾法》等法律、法规落到实处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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